GDP平减指数。
评价内容:整体全国价格变化。
重要性:最广泛的通货膨胀指标。
显示方法:每季和每年的指数值。
观察点:百分比变化。
评价标准: 20世纪80年代期间,OECD国家GDP平均减少指数年增长率平均为8%; 从2000年到2008年,年增长率平均为2.7%。 发布时间:每季度发布至少推迟一个月。
定义
GDP平减指数评价了GDP当期和固定价格的差异和GDP的构成成分。 例如,如果实质上与名义GDP分别增长2%和5%,则隐含的整体通货膨胀率将为3%。
平减指数可以涵盖很多内容,从消费支出的个别成分和商业投资到整体的GDP (参照表13.1 )。 这样的数据不一定公布,但如果有本期和固定价格的数据的话就可以简单地计算出来。
出平减指数,作法是将当期价格除以固定价格再乘以100。 除非另外说明,否则,大多数平减指数都是隐含的物价平减指数。这类数据评量的是GDP组成成分以及物价的变动。固定权重指数只反映物价的变动(请参考第272页的说明)。 使用数据 平减指数非常有助于确认趋势,也可以对许多层面即将出现的物价变动提出预警。 消费支出平减指数是可以替代消费者物价指数(请参考第299页至第303页)的重要指标。整体GDP平减指数(也就是每单位本国产出的总国内成本指数)是评量整体通货膨胀率的最佳指标。 由于平减指数涵盖许多项目,而物价变动的效应在某种程度上会自我抵销,因此,平减指数的波动幅度会小于消费者物价指数或生产者物价指数等较为狭窄的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