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介绍(1).根据美国第17条的规定,国家期货协会(NFA)是一家非牟利会员组织,是1976年成立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商品交易法》第17条源自1974年《国际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法》第三章,该法案规定期货协会的注册和CFTC对期货专业人员自律管理的监管。1981年9月22日,CFTC正式成为"注册期货协会"在NFA和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营业。
第一,NFA的责任:
NFA执行的几项监管职责包括:
审计和监督成员必须遵守NFA财务要求;
制定和执行保护客户利益的规则和标准;
与期货有关的纠纷的仲裁;
NFA会员、期货代理(FCMS)、简介经纪人(IBS)、商品交易顾问(CTAS)和商品合资企业基金经理(CPOS)的批准可以成为NFA的成员。
此外,如第17条授权,NFA执行CFTC先前在《商品交易法》中执行的一些注册功能,任何注册有CFTC的机构或个人可成为NFA成员,包括所有期货交易所和任何其他期货事务,前提是申请人符合NFA的会员资格要求。此外,自1985年8月31日以来,已要求NFA成员的雇员登记为"共同成员"NFA的AS"相关人员"根据《商品交易法》,CFTC还授权NFA处理由内部经纪人和内部经销商登记的申请。根据NFA规则1101和CFTC规则170/15,所有FCM、IB、CTA和CPO必须受益于NFA成员。
二.NFA的目的
从一开始,NFA领导人认为NFA必须尽一切力量使公众和期货行业受益,而NFA为该目的设置了两个基本目标,这些目标是在CFTC批准的NFA规则中编写的:
1、期货行业自身应有效管理外汇标准和监管制度以外的机构和人员;
2.考虑到所有纳税人,特别是市场用户的利益,可以通过消除现有政府和自律组织的职能中的重复、交替和冲突,以及减少联邦监管费用,来实现管制费用的良好控制。
三.筹建工作
NFA创建过程由来自芝加哥和纽约的期货业官员于1976年成立的筹备委员会来驱动,该委员会在Exchange运营、经纪管理、商品交易和交易协会活动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主席:Leapelamed(DavidDt.Johnston)(副主席)、JohnJ.Conheeney、Georg.f.Lamborn、WarrenW.Lebeck、Leslierossenthal、Hwardda.sttler)、成员。(NFA筹备委员会(1976/1982)。筹备委员会的成员与期货行业的其他领导人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与工业代表参加了几次筹备会议,这些会议一直持续到1981年,当时该委员会正式批准了NFA。
在早期阶段,筹备委员会达成了一些重要的共识:首先,为了真正降低成本,建立唯一的国家组织来代表期货行业的所有方面,而不是分散的区域或地方期货协会;其次,除非在所有级别的NFA的组织或人员无法成功地管理自己,否则它们不能够自由退出该协会,以避免遵守道德和财务规则。另一方面,筹备委员会决定,NFA成员资格应当向期货行业的所有机构或个人开放,而NFA成员资格对于直接处理投资者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必须是强制性的。
1977年2月,筹备委员会向CFTC报告了一些初步想法。CFTC认为NFA的愿景是"朝着建立一个注册期货协会的目标迈出的宝贵一步"。CFTC建议"建立一个有NFA代表的可行组织"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找到备选方案"。1977年6月,NFA筹备委员会向CFTC提供了统一成员资格要求的计划,要求所有直接从事行业公共业务的组织或个人成为NFA的成员。CFTC原则上批准了NFA成员资格的概念。
1978年,筹备委员会重点修订了"商品交易法",国会在1978年"期货交易法"中通过了对"NFA"的所有三项修正案,这些修正案涉及强制性成员资格和简化高成本程序等问题。1982年颁布和实施的"期货交易法"在这方面作出了更完善的修订,包括扩大NFA的权力和承认"商品交易法"规定的所有登记义务。此外,国会还重申了强制加入NFA的原则。
在筹备期间,NFA得到了期货交易所的财政支持,并根据"内部税法"获得免税。NFA还出版和分发了小册子,详细介绍了NFA的情况。选举了筹备委员会的筹备委员会成员,NFA雇用临时官员来管理。NFA的正式注册申请于1981年3月16日提交给CFTC。在听取公众意见和广泛审查公众意见之后,CFTC于1981年9月22日正式批准了NFA的注册。1981年12月,任命了一名代理执行官员,1982年1月,向公众开放了一个临时办事处。
1982年剩余时间,NFA的全职总裁被任命,聘请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法律、秘书、监督和登记人员,NFA系统开始运作,成员注册,任命了过渡性董事会,并在芝加哥和纽约设立了驻地办事处。1982年10月1日,NFA的第一个监管计划(FCMs)生效。1983年2月,NFA成员选出的第一个董事会被宣布,最终结束了六年多的非凡准备工作。
四.NFA的组织结构
1.董事会
NFA董事会由45名董事组成:
在董事会上,最多有11名NFA交易所成员可以加入董事会,去年,在美国期货市场的总成交量中,交易所占不到20%(包括20%),只有一个董事会席位,而年交易量超过20%的交易所可以在董事会获得两个席位。目前,NFA有13名交易所代表,包括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hicago Futures Exchange)的两名代表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的两名代表。
17名董事来自FCM和NFA的IB成员。分配情况如下:3名董事从有1/15办公室的FCMs中选出,3名从FCMs选出,16/50名,其余2名分配给这两类中的任何一名,但总人数不超过8名。6名董事是从FCMs中选出的,FCMs有50多个职位。IBS可以获得三个席位,一个分配给单独的IB,一个分配给有保证的IB,另一个分配给这两个类别中的任何一个。来自"行业参与者"类别、CPO和CTAs的六名董事可在董事会中占有三个席位。最后九个席位是留给公众董事的。
2.执行委员会
虽然所有相关的条例、预算、资金、计划和优先事项都由NFA董事会决定,但NFA已经成立了一个执行委员会来处理繁忙的日常事务。
执行委员会有10名成员,其中2名是董事会主席和主席。此外,两名代表交易所会员的执行委员会成员,一名来自"超过20%的报价",另一名来自低于"20%"的市场(但两名成员必须来自不同地方的交易所);以及三名来自FCMs或IBS的执行委员会成员,但不是来自同一地区的两名FCM成员。两名执行委员会成员来自行业参与类别(如商业银行等),他们也必须来自不同类别和不同区域(例如,两名专业干事成员不能同时在执行委员会任职,两名来自工业参与类别的执行委员会成员即使代表不同类别,也不能来自同一区域)。最后,还有一位公共董事在该委员会任职。
由于执行委员会是按类别组织的,执行委员会的成员由该类别的董事选出,而执行委员会的公开董事则由董事会的所有成员选出。
3.董事会选举
董事局由NFA成员在每年一月举行的周年选举中选出。一般而言,交易所成员的董事由交易所指定。除公开董事、商业公司董事及商业银行董事外,其他董事的候选人可透过三种途径选出:(1)提名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2)来自同一类别的50名或多于50名提出申请提名该类别候选人的NFA成员;及(3)公平代表某一类别成员的NFA承认的任何协会,均可提交该类别的候选人。公开董事、商业公司董事和商业银行董事,由董事会从成员编制的候选人名单中选出。
候选人可按其所代表类别的多数票选出(如FCM的董事只能由FCM成员选出),除非获胜的候选人与上述地区或类别限制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符合资格的候选人是以大量票数当选的。NFA的双重成员(例如CTA和CPO)只能在与其最基本业务有关的类别中投票。
每名当选董事任期三年,但为了保持连续性,1983年成员选出的第一届董事会的任期是错开的。在交易所类别中,其董事的代表服务期限由其所代表的交易所决定。如果有两个席位的交易所不能保留"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报价",该研究所的一名董事将于明年初被取消资格。同样,如果另一家交易所升至"报价的20%以上,该公司将能够在明年初获得第二个董事会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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