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是以外币表示的国际结算支付凭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对外汇的解释是,外汇是货币管理局(央行)、货币机构、外汇稳定基金和财政部在国际收支以银行存款、国债、长期和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出现赤字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包括:外币、外币存款、外币证券(政府债券、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由政府机构制定和实施,直接干预市场分配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在供求决策中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 .
中国刑法中的量刑范畴 控制是罪犯不被拘留,但其一定自由受到限制,由公安机关实施处罚,群众监督改革的一种惩罚方式。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因工伤或者工作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应当在工作期间同工同酬。 控制期为3个月至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外汇管制的一种形式 政府外汇管理部门直接控制和管理外汇交易、汇率、外汇资金来源和用途。 这包括行政控制和管理 数量控制和管理、成本控制和管理 行政控制和管理是由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进行的外汇管理。 外汇交易主要集中垄断,即所得外汇出售给国家指定的银行,用汇须经申请和批准;管理外汇资产、贵金属和贵金属产品;资本进出口管制,即资本进出口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 外汇量的控制和管理主要是调整外汇收支金额。贸易和非贸易用汇实行配额制;实行留成制,允许部分企业和个人保留部分外汇收入;对国外贷款的金额进行管理 单位向境外借款的,应当制定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外国企业的外国雇员汇出或出售的外汇也有数量限制。 成本控制和管理主要采用调整汇率的方法来实施差异汇率,即规定贸易和非贸易收支的不同汇率。 前者的汇率由政府设定,而后者的汇率由市场供求决定。 一些国家还实行“多种汇率制度” 根据不同种类的进出口商品和不同性质的外汇交易,设定多种汇率限制非必需品的进口,鼓励出口,限制必需品的出口,鼓励进口。 这一切都是为了影响外汇供求和控制外汇收支。
控制类型:
行政控制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对外汇交易、外汇资产、外汇资金来源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控制 具体措施是:
(1)政府垄断外汇交易 政府通过外汇管理机构控制所有外汇交易。汇率是固定的,交易受到限制。
(2)政府监管私人外汇资产 政府强迫国内居民申请他们拥有的所有外国资产,以便获得尽可能多的外汇资产,并在紧急需要时使用这些资产。
(3)外汇进口管制 规定出口商赚取的外汇必须以官方价格出售给指定的外汇银行,而进口商需要的外汇必须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用于收支之间的转账。
(4)控制资本输出和投入 无论有多少资本输出或输入,都必须一个接一个地向主管部门报告。 未经批准,居民和非居民不得借钱,更不用说向国外出口外汇和黄金了。
定量控制是指对外汇收支的定量调整和控制。 具体措施包括:
(1)进口配额制度 根据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需要进口的物资的数量和类型,外汇管理机构将对不同进口商所需的外汇进行有限制的分配。
(2)外汇分享制度 外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某些方面的需要,确定出口创汇的比例。 外汇分成制度的具体形式包括现金留存、配额留存或结汇凭证留存
(3)进出口链系统 这是一个一分钟的进出口系统,也就是说,货物必须先出口。只有那些能出口商品的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进口权利。
“间接交换控制”对称性 外汇管制的主要方式之一 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通过制定各种限制措施和行政手段,直接控制外汇交易、外汇价格和外汇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大多数国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控制:外汇管理控制、外汇数量控制和外汇价格控制
(1)外汇管理是利用行政手段管理外汇交易、外汇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主要形式有:计划管理、实行统一的外汇交易政策、外汇收支审批、指定银行结汇核销等。
(2)外汇金额的控制是为了限制贸易和非贸易的外汇支出总额 限制包括:外汇配额制度、外汇配额制度、外汇留成制度、外汇许可证制度等。
(3)外汇价格管制是通过实施复杂的汇率制度,如差别汇率,直接调整和控制外汇价格。 控制方法包括:双汇率制、多汇率制、差别汇率制、混合汇率制和外汇转让证书制等。直接决定外汇价格 直接控制外汇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然而,随着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形势的改善,这些国家的直接外汇管制有放松的趋势,限制性措施也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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