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存、价值、目标与生命,才是创造财富之所以为"善"的根本理由。你的生存与目标,将决定你的抉择与行为,这才是你需要伦理观的理由。满足无限陌生人的无穷需求与欲望,这是不可能赖以生存的道德观。唯一"合理"的道德观是对于生命的相互尊重。某些宗教主张,死后的情况才是生命的目标。基督教宣称,有生之年的真正道德目标,是在天堂占一席之地;某些基督教派系认为,为了顺利进入天堂,你必须保持贫穷、忍受痛苦,并为亚当偷食(知识之树的)苹果而赎罪。这并不是人类真正的生活方式,即使他是虔诚的教徒。人类的天性与实际的情况认为:"这是相当不错的一套理论,但我拒绝以它做为生活的准则,虽然我相信上帝。" 你的生活应该是以持续生存为最高(主张)的价值原则。你不应该为了一些你不认识的人,为了某些试图当选连任的政治人物,而在社会的祭坛上牺牲自己。艾恩·兰德在她的小说《我们活着的》前言中,曾经非常恰当的表达了这个观点,她试图由个人的角度阐明这部小说的哲学主题--生命的最高价值。一位年轻的女孩被驱逐至西伯利亚,她知道有生之年再也不可能回来。她说道:"这是你的生命。你将它开始,感觉它是如此珍贵而稀罕,它是如此的美妙,就像是神圣的宝藏。现在,一切都结束了,而这不会对任何人造成影响……"(摘自艾恩·兰德的《我们活着的》前言。) 艾恩·兰德的这段描述可以让你了解很多现象:某些人动不动就把你送去打一场你全然不知道目的的战争,把你缴的税金用在毫无目的的用途上。政治人物除了关心自己的生命以外,他们一点也不在意你的生命。你是否听过政治人物说道:"我相信我们应该设法结束这场漫延500年的波希米亚战争!我们必须派出军队,而我自愿第一个上前线!"没有,当然没有!在这句话中,"我们"是指你和我,而不是指他们!你是否听说政治人物们愿意放弃目前所拥有的一切与未来的所得,以协助"贫困者"?你是否听过他们说道:"以我为榜样?"绝对没有!他们要求你做必要的牺牲,以协助那些没有名字、没有脸孔的"贫困者"成为"公共的福利"奉献,这仅不过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权力。为了当选连任,政治人物必须花费你的税金买票。 这个国家的创始者非常了解这种情况。G·莫里斯是美国宪法的起草人之一,他在1787年8月7日的演讲中说道:"把选票投给没有财产的人,然后富有者便会贿赂他们。"1993年的情况则是如此:一位政治人物在筹措竞选经费时,答应以税务的漏洞、拨款、奖助金……做为回报。这些特殊利益集团微笑地同意了,于是,这位政治人物便可以聘雇竞选宣传与民意调查的人员,并正式开始营业了! 那些辛勤努力而获得成功的人,他们有资格享受自己的工作成果,难道不是很明显吗?政治人物凭借法律力量强取你的工作成果,并把它们转交给那些在竞选经费上贿赂他们的利益集团,公正的概念不应该如此界定。宪法中从来没有提及公正;这是政治人物的合理化借口,以强取我们辛勤工作的收获,用来保障他们自身的连任、权利、门面、13万美元的薪水、未花费的竞选经费、以及退休的福利。 根据这些事实,我们必须认定,通过自身工作与能力而创造财富,这是一种合理而公正的生活方式。美国的建国者将"上帝"之眼绘制在一元美钞的背后(金字塔的上方),根据《韦氏字典》的解释,这代表"以供未来必要运用的先见之明"。一个政治上自由的国家,目的在于保护经济的自由与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基于个人的权力来重新分布财富。 宪法上的一些背景资料,或许可以让你更加了解美国建国者对于"公正"的看法。第一章第九节规定:"不可以课征税金或其他的直接税,除非所课的税金是以人头计算。"换言之,除非每人分摊相同的税金,否则不可课征直接税。非常有趣地,在137年的期间内,这便是所谓的"公正"。 1913年,"第六修正法案"通过,它允许"根据任何来源的所得课税,不需考虑各州的人口比率以课征直接税,也不需考虑任何人头上的问题。"在此修正法案通过以后,对于年所得为5000美元的个人,"公正"的税率是0.4%。就目前来说,经过通货膨胀的调整,这项所得相当于是8万美元,根据1913年的税率,8万美元的所得仅需要缴纳320美元的税金。今天,就这个水准的所得来说,一般家庭所需缴纳的平均税金超过1.1万美元。各位可以发现,所谓的"公正",其行情的变化远超过S&P期货,而且完全取决于政治人物推动的政策。 同时,自由的丧失随着"费边主义"的思潮而逐渐扩大:"政府的信念是缓慢的演变而不是革命性的变化;这与英国的某社会主义组织有关。"为了证明起见,看看克林顿总统的好友德里克·希勒,他是一位公认的社会主义者,虽然他现在总是谈论"经济民主",因为他认为"你不能采用S开头的字"。希勒认为克林顿是"革新论者",并说"克林顿相信激进的政府。"希勒被任命为美国商务部次长以主管经济事务,这难道不具有什么象征意义吗?或者,让我们来看看劳工部长罗伯特·赖克的典型评论:"我们必须开始表扬集体性的专家领导。我们需要多赞美我们的团队,而少赞美激进的领导者与勇敢的天才们。 国会"住屋委员会"主席母·罗斯滕利斯基是伊利诺州选出来的议员,他发表的一段评论最足以反映目前的政治心态:"对于那些过去二年享受富裕生活的人来说,我会尽一切所能追讨他们的财富。"我们不妨把这段话来比较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生的看法,他被称为是"美国宪法之父":"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保护那些获致繁荣所需要的各种不同机能。"所以,你可以发现,自从1913年以来,政府对于道德与政治的信念已经不仅是一点点的变化了。 在合理的范围内,辛勤工作获得的财富应该受到尊重与赞美,难道父母不是如此教导我们吗?然而,目前的政府左派分子却否认工作是一种道德。他们宣称,福利应该被接受,因为每个人类都有权利抚养儿女;如果一位母亲希望养育18个小孩,这是她的权利。若是如此,福利的对象何以仅局限为美国人?何以不是全世界的人? 政治人物的合理化借口是针对辛勤工作的结果--税金。他们认为,"你不可以赚取而保有太多,"因为这是贪婪。贪婪的概念实际上已经违背原则,因为它可以代表任何你希望它代表的事物。对于饥饿的人来说,拥有两罐花生酱也可以被视为是贪婪。事实上,就心理方面来说,贪婪仅是被用来攻击诚实而成功的人。例如,你从来不曾听说黑手党的首领是贪婪,人们仅将他视为是罪犯。可是,一位犯罪的富有生意人则是贪婪,他并不是罪犯!这便是政治社会试图劝服你接受的牺牲,使你对于自己的成功产生罪恶感。想一想下列的问题:以合法的手段赚取而保有财富,这何以是不道德?比尔·盖茨热爱他的工作,在37岁的年龄仍不退休而继续赚取第70亿的财富,这是贪婪吗?由个人角度判定为不道德的事物,对于整体社会也不可能为道德。政治左派分子批评而阻止人们追求财富,却以民众的名义而尽一切所能扩张政府的权力,这显示的是真正的虚伪。当人们控制希冀或需要的物质之后,他们何以就变得邪恶?如果一个人决定每星期工作80小时,以便在高级的餐厅吃饭,并驾着"法拉利"的跑车,这究竟有什么错?为什么那些辛勤工作的富有者为不道德,而那些不事生产的人便为道德? 上述问题的答案无关乎逻辑与误解,而是在于意识形态与心理架构。就后者来说,这是对于成功的憎恶,他们希望成为摧毁成功的力量,因为无法获得相同的成功使他们嫉妒。就前者来说,这是一种齐头式的平等概念,他们希望人们变成一种绝对不可能的情况--对于工作与成功的欲望都相等。自由派民主主义的目标是利他主义的伦理,其政策并不是照顾有所需要的人,而是对于任何听起来似乎是"善"的动机都必须牺牲,而追求自利则是"恶"。 请了解,自利并不代表你必须牺牲他人的利益。它并不代表你必须伤害他人。它并不代表你必须舍弃心爱的人以满足自身的需求。它并不代表你可以为了自身利益而剥削他人。它的真正涵意是:你有权利为自己而生存,你没有义务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因为任何理由而被奴役。艾恩·兰德在所著的《哲学:谁需要之》一书中有精辟的评论: 利他主义的道德观是什么?利他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人类没有权利为了自己而生存,服务他人是生存的唯一目的,自我牺牲是最高的道德、德性与价值。 这并不是一种慈悲为怀的伦理哲学。它代表的是:任何人需要你协助时,你有义务提供你的生命。然而,当你决定拿一块钱给路旁流浪汉买杯咖啡时,这代表的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问题在于:你是否有义务提供你拥有的每一块钱,直至你也成为流浪汉为止?你的生命意义不应该因为他人的需求而受到奴役。如果你决定帮助某人,这很好;可是,这称为慈善,而不是义务。 为了公平起见,让我们引用一个范例阐释相反的道德观。这使你更能够对照两者之间的差异。1985年8月份的《花花公子》杂志曾经访问卡斯特罗: 读者:……请问卡斯特罗先生,你目前的驱动力量什么? 卡斯特罗: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金钱不是我的驱动力量;物质的享受不是我的驱动力量。我认为,无私的观念逐渐成长,牺牲的精神逐渐成长;你逐渐舍弃个人的骄傲、虚荣……所有一切人类多少存在的特性…… 如果你不能防范这些虚幻的东西,如果你让自己遭到蒙蔽,或认为自己是不可或缺或不可取代的人物,你将沉迷于这一切--富有与荣耀。 你不妨参照兰德的观念,她将你的生命视为是至高的价值,如此你便能理解,何以这么多的古巴人希望逃到佛罗里达州。另一方面,前苏联也曾经主张牺牲与奉献,但现在的前苏联人则以日本人为楷模。巴塞罗那的一家报纸曾经采访苏联新闻部副部长米凯尔·费多托夫: |